关于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都将通过本页面进行发布,请各位同学老师在需要时可以前来查看,建议收藏本网页。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的精神以及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学生在前六个学期应修学分中尚缺10学分及以上者,不能直接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要求,学院将重点关注受学业警告、试读等有学籍异动学生的资格审查。
2.组织立题、选题
指导教师围绕政治方向和价值 取向、选题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投入等要素,填写立题表,报专业负责人审核,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题目进行复核。
按“双向选择”原则组织学生选题。
3.开题报告
第7学期第13周前,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学生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查阅、翻译等工作。(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专业负责人同意,报学院备案。)
第7学期第15周前,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进入实验、设计、撰写阶段。
4.中期检查
第8学期第2周前学院组织中期检查。
5.学术检测、盲审
第8学期第8周前,完成学术检测。
第8学期第9-10周,在学生答辩前完成校级、院级盲审。
关于学术检测、答辩前盲审的结果认定与处理参照《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检测管理办法》,对问题论文将严格执行缓答辩。
6.答辩
指导老师应督促学生按答辩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修改,提交规范的定稿文本。最终定稿的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题目不一致的,应提交《题目更改申请表》;答辩后文本有较多修改的,应对其论文再行学术检测。
初评为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院级组织二次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7.成绩登录
第8学期第12周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
二、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执行  | 报送材料/事项  | 截至周次  | 截至日期  | 
(一)教师立题、学生选题  | 学生  | 选题表(生)  | 第7学期第10周  | 2023.11.22  | 
教师  | 立题表(指导教师)  | 
系部  | 立题审核表(专业)  | 2023.11.24  | 
学院  | 立题汇总表(学院)  | 第7学期第11周  | 2023.11.27  | 
(二)学生开题  | 学生  | 任务书(生)、 文献综述(生)、外文翻译(生)、 开题报告(生)  | 第7学期第15周  | 2023.12.27  | 
(三)中期检查  | 学生  | 中期检查表(一)  | 第8学期第1周  | 2024.02.29  | 
教师  | 
学院  | 中期检查表(二)  | 第8学期第2周  | 2024.03.06  | 
(四)学术检测  | 学生  | 论文正文  | 第8学期第8周  | 2024.04.17  | 
教师  | 指导记录表  | 2024.04.22  | 
(五)盲审  | 学校、学院  | 组织盲审  | 第8学期第10周  | 2024.04.29  | 
(六)答辩  | 系部  | 制定答辩方案  | 第8学期第12周  | 2024.05.15  | 
答辩组  | 答辩情况记录表、评分表(师)  | 2024.05.17  | 
(七)成绩登录  | 教师  | 成绩单(系统登录)  | 第8学期第12周  | 2024.05.19  | 
(八)归档  | 学生  | 答辩后修改好的全套论文材料  | 第8学期第15周  | 2024.06.05  | 
教师  | 检查归档材料是否齐全  | 2024.06.05  | 
三、重点工作提醒
1.论文全覆盖。所有拟授予上海海洋大学学位的学生(含境内外交流、辅修等)均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计划服兵役的毕业生相关工作需再提前,需寒假结束前完成论文。
2.加强立题审核。严控自拟题目、重复使用题目的比率,重复使用题目最多二次。(评估要求来自生产实践的选题不低于50%;题目首次使用不低于80%,严格控制第3次及以上)
3.重视过程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是归档材料之一,也是各类评估专家抽查重点,指导需到位,记录需及时,中期检查时应有不低于4次的指导记录,每次记录不低于50字。
4.合理赋分、准确登分。评分表分值合计、及等级对应工作应由双人交叉检查完成、确保准确;且URP成绩与评分表成绩需确保一致。
次数  | 文字复制比  | 结果  | 认定与处理  | 
首测  | ≤30%  | 通过  | 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及修改意见  | 
30﹪<文字复制比<75%  | 未通过  | 学院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修改后进入二测  | 
≥75%  | 未通过  | 延缓答辩。学生认真修改,至少1个月后方可再次检测,通过后给予答辩资格  | 
二测  | ≤30%  | 通过  | 指导教师对论文内容和检测结果再次认定及评价  | 
30﹪<文字复制比<75%  | 未通过  | 答辩时间延缓1个月,再次检测,通过后答辩  | 
≥75%  | 未通过  | 二测后再延缓3个月,再次检测,通过后答辩  | 
备注  | 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他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 
5.缓答辩安排在2024年9月。
四、2024届工作主要变化
1.任务书和指导记录表拆开单列,均作为归档必备项。
2.文献综述不再单列,作为开题报告的附件一并归档,字数要求调减为不少于2000字。
3.鉴于论文抽检要素之一为“论文综述,前期文献调研和资料积累较为充分,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归纳条理清晰,能包含所研究问题国内外新近的相关研究成果”,故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文本的绪论或前沿等章节中还须再体现综述的核心内容。
4.文献翻译,字符数调减为不少于8000字符,指导教师应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时酌情检查。
5.相关毕业论文文件和表格有较多调整优化,请使用附件最新材料。 
1.教师用表.zip
2.学生用表.zip
3. 有关撰写与管理规定.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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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30日